本文转自:舜网
7月31日上午10时30许,市中交警大队邢育顺在兴隆收费站执勤时接到一女士求助,称其白色轿车爆胎了,自己不会修。交警经询问得知该车轮胎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驾驶人表示由于自己不经常开车,所以不会更换轮胎,此时正心急如焚。当交警得知车内有千斤顶等换胎工具时,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为该车更换了轮胎,解决了困难,最后驾驶人也是连连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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