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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突发心梗死亡,家属向出租车司机索赔1

来源:千斤顶 时间: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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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马基雅维利曾说过:“人之本性乃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可以不择手段。”为了私利而实行了损害他人的行为,不仅会遭到道德的谴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向来我们的法律所遵循的是“有过错,要承担;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但是社会上总会有那么一部分人在遇到意外时,便不假思索地将责任推卸到他人身上,唯恐连累了自己或者损害到自身的利益。

这不发生在广州的一起案例就是如此。乘客林女士在搭乘出租车过程中突发心梗死亡,司医院,但最终乘客没能活下来,其家属却扬言道:你为什么不立刻停车做心肺复苏!为什么不救人?

林女士因为患有心医院进行治疗,由于疗程比较长,所以在越秀区租赁了一间出租屋,暂时居住在广州。但是由于对广州不熟,所以也没花心思去研究公交车和地铁的乘坐方式,医院都是在路边随手找了一辆出租车。

林女士的亲属都比较关心她的生活,几乎每天都在以视频、电话进行交流,开导林女士要乐观积极地面对生活,不要害怕自己的疾病,该疾病是能够医治好的。同时也千叮咛万嘱咐林女士乘坐出租车时要格外小心。

但是上苍都喜欢和人们开玩笑,怕什么来什么。这天林医院进行例行检查,出门时便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便和司机说明了去处。一切都是照常进行。

但是此时司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后座的林女士出现了大力喘息的情况,同时眼瞳放大、双手捂着胸口!司机立马喊叫林女士,询问什么情况时,医院……

非常慌张的司机立马明白了林女士的意思,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快速地将医院急诊处进行抢救,可惜最终林女士没能逃过这一劫,抢救无效死亡。

出租车司机自己感到非常的自责和后悔,如果还能再快一点,也许就能够挽救回来一条生命……虽然他由于车速过快被路面交通监控拍摄到,将受到罚款,但也没有任何怨言。

医院最终通过林女士以往的病例联系到了其父母,并向其父母表示哀悼,林女士属于旧病复发,心肌梗死。

随后出租车司机也悻悻而归,仿佛身上背了千斤顶似的回到车上,医院。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司机竟在随后几天接到法院通知:其被林女士父母起诉,要求赔偿万元!

司机接到通知时,简直怒发冲冠!原本由于没能及时抢救过来林女士已经非常地自责了。此时还遇到这么不讲理的父母,更让他觉得内疚和气愤。

在法庭上,原告林女士的父母激动地要求司机赔偿万元,理由是林女士之所以死亡是由于司机的操作不当造成的。在林女士出现这种情况下,司机应当立即靠边停车帮助林女士做心肺复苏,而不是继续驾驶车辆,导致错过了抢救的黄金时间!

司机此时是否应当立即停车抢救呢?法院是否会认同并支持原告的理由?

首先,根据林女士的病历可知这是旧病,有随时复发的可能,这种注意义务应该是林女士要自己承担的。而出租车司机并不是李女士的专门司机,根本就不知道林女士有突发心梗的可能性,更没有义务了解每一位乘客的身体状况,倘若每个出租车司机都要问一遍乘客的身体状况,那简直是荒唐。

其次,出租车司机并非专业的医护人员!此时司机很难判断林女士到底是出了什么状况,如果贸然地停车进行抢救,风险是非常大的。再者司机也不会做心肺复苏,如果实行的话,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法院最终认为,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合情合理又合规,医院进行抢救是最正确的做法!虽然最终没能抢救过来林女士,但这并不能归责于司机。司机的行为反而是我们所应当提倡的,不贸然实施抢救行为,缺乏专业知识的抢救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请求!同时通知交管部门免除对司机的违章行为,不进行罚款!为法院的行为点赞。

反而是林女士的父母,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司机告上法庭,完全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乘客突发心梗死亡,家属向出租车司机索赔万,法院判了》图片均为网图,仅为叙事,与案无关;文章首发原创,切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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