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有了足够的存款,开始重建自己的老房子的时候,大部分的农民都很高兴,因为他们看到了自己的新房子,也会感到自豪。
但是,由于对农村房屋的管制,以及对宅基地的规范,使得在农村房屋的建造变得不那么简单。因此,最近,一些农民开始“剑走偏锋”,利用千斤顶将原有的墙壁“顶起”,并在中间填充砖块,建造出两层楼房。
对此,不少人表示担忧,认为这会不会影响到居民的居住安全,而与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今天,我们将对此进行探讨,一方面是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有更多的人盲目模仿,也是为了减少农民遭受不必要的、痛苦的损失。
为什么会有两个“顶体”的千斤顶?
首先,土地使用权的规范面积偏低,使农民不愿放弃原来的土地使用权。
住宅标准面积的确定,是对农村住宅用地进行集约利用的必然要求。不过,考虑到农户们的生活需要,一些地方的标准面积,还是太小了。以河南某平原地区为例,在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情况下,每片土地上都有一块不能超过平米的土地,超过的土地不能再被翻建,翻建后将被没收。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原来的土地,一些农民只好“剑走偏锋”,另辟蹊径。
其次,户籍和宅基地的“绑定”,使得户籍迁出者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事实上,许多农民的孩子,因为上学、就业等原因,都已经迁出了城市。但是,面对高昂的房价,许多人又不能在大城市买房子,最后只好回乡买房,或者回乡盖房子。但现在,随着农村房屋建设的严格,农民的户籍和土地的所有权,都被牢牢地绑在了一起,想要重建房屋,就需要农民的户籍,这就给农民带来了一个两难的选择,那就是“野路子”。
总而言之,由于一些地方的土地面积太小,而且土地和户籍是绑定在一起的,所以一些农民就想到了用一根柱子来“顶起”房子。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节奏,而且之间的缝隙也不是完全均匀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保证安全的话,很可能会酿成惨剧。另外,国家的建房政策也明确指出,在农村地区,住房要进行“先批后建”,不然将被视为违法建筑。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一份文件。
在《通知》中,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和管理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相应的措施主要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多个部门联合”,保证乡镇行政机关既能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又能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的事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
从上述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并且对审批和管理过程进行了优化。尤其是,实行“联审联办”、“二证并发”等制度,更是大大简化了房屋建设的审批程序,减少了农民对房屋建设的等候。同时,通过对农村建房的全程调查和动态巡查机制的建立,发现存在侥幸心理,私自翻盖农房的做法,已不再可行。
农村房屋翻建时,农民应注意哪些问题?
农夫们最应该注意的是下面两个方面。
首先,要在二层以上的建筑上加建新的建筑,还得经过批准。现行法规中,除合理维修、室内装饰外,凡涉及房屋结构变更,均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所以,在一栋普通房屋上加两层的建筑,同样要经过审批,可能会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
其次,第三种类型的房子是不准翻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列3种类型的房子是禁止翻修的,否则将被认为是违法建筑:一、产权人已过世,其子女户籍已迁出原来的村庄;农村家庭向城市家庭出售的住房;超过“一户一宅”的规定,而且不能证明是从祖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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