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外,尚应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污染或被压弯;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得到设计人员的书面认可。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力应不大于50MPa。
二、普通钢筋的加工制作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钢筋外表有严重锈蚀、麻坑、裂纹夹砂和夹层等缺陷时应予剔除,不得使用。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才能使用。
2.钢筋的弯钩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的规定
3.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受力主钢筋的直径,且HPB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4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钢筋的连接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绑扎接头仅当钢筋构造复杂施工困难时方可采用,绑扎接头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可不大于32mm;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不应采用绑扎接头。
5.钢筋的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对焊,或釆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但电渣压力焊筋可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不得用作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
6.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试焊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防雨、防雪、防严寒的设施。
7.电弧焊宜釆用双面焊缝,仅在双面焊无法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釆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两接合钢筋的轴线应保持一致;采用帮条电孤焊时,帮条应釆用与主筋相同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接钢筋的截面面积。电弧焊接头的焊缝长度,对双面焊缝不应小于少,单面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电弧焊接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丄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8.钢筋的机械连接宜采用短粗直螺纹、滚轧直螺纹或套筒挤压连接接头。锹粗直螺纹和滚轧直螺纹连接接头适用于直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HRB、HRB级热轧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接头适用于直径16~40mm的HRB、HRB级热轧带肋钢筋。各类接头的性能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等级应选用I级或II级。
(2)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受力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20mm;连接件之间或连接件与钢筋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3)连接套筒、锁母、丝头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淋、沾污和损伤。
9.受力钢筋焊接或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对于绑扎接头,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对于焊接接头和机械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表1B的规定。
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表1B
10.钢筋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拼装前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应考虑焊接变形的预留拱度。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宜采用楔形卡卡紧,防止焊接时局部变形。
(2)骨架焊接时,不同直径钢筋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较小直径的钢筋在焊接时,下面宜垫以厚度适当的钢板。施焊顺序宜由中到边对称地向两端进行,先焊骨架下部,后焊骨架上部。相邻的焊缝应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11.钢筋安设、支承及固定要求
(1)所有钢筋应准确安设,当浇筑混凝土时,用支撑将钢筋牢固地固定。钢筋应可靠地系紧在一起,不允许在浇筑混凝土时安设或插入钢筋。
(2)用于保证钢筋固定于正确位置的预制混凝土垫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实性;采用其他材料制作垫块时,除应满足使用强度的要求外,其材料中不应含有对混凝土产生不利影响的成分。垫块的制作厚度不应出现负误差,正误差应不大于1mm。垫块应相互错开、分散设置在钢筋与模板之间,但不应横贯混凝土保护层的全部截面进行设置。垫块在结构或构件侧面和底面所布设的数量应不少于3个/㎡,重要部位宜适当加密。
三、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制作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预应力筋进场时应分批验收。验收时,除应对其质量证明书、包装、标志和规格等进行检査外,尚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钢丝:钢丝分批检验时每批质量应不大于60t,检验时应先从每批中抽检5%且不少于5盘,进行表面质量检查。如检査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查。在每根钢丝的两端取样进行抗拉强度、弯曲和伸长率的试验,其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附录的有关规定要求。
(2)钢绞线:钢绞线分批检验时每批质量应不大于60t,检验时应从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并从每盘所选的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组试样进行表面质量、直径偏差和力学性能试验。
(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分批检验时每批质量应不大于t,对表面质量应逐根目视检查,外观检査合格后在每批中任选2根钢筋截取试件进行拉伸试验。
3.预应力筋的实际强度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预应力筋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用作拉伸试验的试件,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在对预应力筋进行拉伸试验中,应同时测定其弹性模量。
4.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结构的孔道长度或台座长度、锚夹具厚度、千斤顶长度、端头预留量、冷拉伸长值、弹性回缩值、张拉伸长值和张拉工作长度等因素。
5.预应力筋的下料,应釆用切断机或砂轮锯切断,严禁采用电弧切割。
6.高强度钢丝的凹头宜采用液压冷镦,镦头前应确认钢丝的可镦性,钢丝镦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强度标准值的98%。
7.预应力筋由多根钢丝或钢绞线组成且当采取整束穿入孔道内时应预先编束,编束时应将钢丝或钢绞线逐根理顺,防止缠绕,并应每隔1~1.5m捆绑一次,使其绑扎牢固、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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