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一章一般规定
1、凡属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转等工种均应执行本规程有关章节的规定。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3、操作一切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准进行工作。
4、机电设备,一般应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他人设备,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开动。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工作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上班前不准饮酒。
6、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7、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不准任意拆除或挪用配套的设备。
8、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线路。
9、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挂标志牌,标志牌必须谁挂谁取。合闸前必须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可合闸。
10、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或装设触电保安器。
11、金属切屑碎沫用刷子清理,严禁用手抹或用咀吹除。
12、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必须停机、停电。搬移风扇等转动设备也应停机断电,待机械停止转动以后才许搬移。
13、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工、夹刀具等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一切制动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空压机例外)。
14、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地点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必须整齐、稳固。行车道、厂房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并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不准乱用、乱迁。
16、严肃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严禁打闹、取笑、睡觉和做各种影响安全操作的动作。
17、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18、高处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第九章有关规定。
1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20、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1、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2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第二章各种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磁力钻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的电源必须与磁力钻规定的相符,电压波动不大于±10%。
2、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保护带,防止断电和其它原因使电磁铁失去磁性,造成事故。
3、磁力钻外壳应可靠接地,电源应装有触电保安器,操作者应穿戴绝缘手套,胶底鞋,在潮湿的场所作业特别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长期停用的磁力钻,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其绝缘电阻是否大于2MΩ,若达不到必须经干燥处理,直至绝缘电阻大于2MΩ后方可使用。
5、磁力钻发生电气机械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拆、乱装。
6、不允许用非原厂家生产的零件更换磁力钻上的零件。
7、磁力钻工作时,磁性吸盘必须置于牢固且足够大的平面和厚度的钢铁构件上,以保证电磁铁有足够大的吸力,否则磁座钻吸附不牢,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8、如要在不锈钢、铝材等弱磁性的构件上使用磁座钻,必须加装钢铁辅助基面,保证磁力钻牢固地吸附在辅助基面上后方可加工。
9、装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钻动作时或找正、移动电钻过程中手不准触及钻头,以防转绞伤人。
10、磁力钻在不用时应放置在干燥的环境中。
11、磁力钻的磁性吸盘不要与尖锐的金属、砂石等接触,防止碰坏吸盘中的线圈。
12、导板、齿轮等机械部位适时加油润滑,防锈,防呆。
13、不要与腐蚀性气体和酸碱等化学物质接触。
14、使用过程中注意电磁体的温度升高速度,连续通电时间不能太长,磁力钻时不能超负荷运行,运转声音必须正常。
15、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斜孔时要防止滑钻,运转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16、操作时可用手或杠杆加压、但人体不得坐于其上。同时应视钻屑厚度,适当增减压力,但不能超负荷运行。
第二节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千斤顶各零部件是否完好,丝杆和螺母如有裂缝,禁止使用。
2、操作时,千斤顶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方,并应用垫木垫平,不能用铁板代替木板,以防滑动。千斤顶与顶升重物之间应垫木垫,所顶部位必须坚实。千斤顶顶升重物的受力点,要选择有足够强度的部位,以防变形和损坏。千斤顶顶升重物不能长时间放置不管,更不能做寄存物件用。
3、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如无标志线者,不得超过螺丝杆扣或活塞高度的3/4。螺旋螺纹或齿条磨损达20%严禁使用。要注意千斤顶顶升过程的安全操作。
4、顶升重物时,应先将重物稍为顶升一些,然后检查其千斤顶底部是否稳固平整,稍有倾斜必须重新调整,直至千斤顶与重物垂直、平稳、牢固时,方可继续顶升。升到一定高度应在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将重物垫好。
5、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不得在长时间情况下承受荷重。使用时下降速度必须缓慢,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6、一台千斤顶顶升重物时,必须掌握重物重心,防止倾倒:两台以上千斤顶顶升重物时,应尽量选用规格型式一致的千斤顶,并有专人指挥,保持受力均匀,顶升速度相同。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
7、高处使用千斤顶,应用绳索系牢,防止下坠。
8、千斤顶要定时维护保养。存放时,要将机体表面涂以防锈油,把顶升部回落到最低位置,妥善保管。保持千斤顶的清洁,应放在干燥、无尘处。切不可在潮湿、露天处存放,使用前应将千斤顶清洗干净,并检查活塞升降以及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油注入是否干净。液压千斤顶、螺旋千斤顶和齿条千斤顶内部要保持清洁,防止泥砂、杂物混入造成磨损,降低使用寿命。
第三节大锤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用的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凡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严禁对着人操作,并应戴防护眼镜,应戴防护耳塞。
3、使用大锤严禁戴手套操作,工作中应该注意锤头甩落范围,对面不准站人,以防抡锤时造成危险。
第四节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前要查阅其说明书,了解其技术性能,在使用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钢丝绳轮轴及制动器等是否良好,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并在传动部分加油润滑。
2、不得超载使用。拉链人数应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而定,如拉不动时,应检查葫芦是否损坏,严禁增加拉链人数硬拉。
3、起吊时,应先缓慢升起,严禁斜拉,以防卡链,待链条张紧后,检查葫芦各部分有无变化,当确认无误后,方能继续作业。
4、拉动手拉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物。
6、起吊物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索吊具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
7、防下物件是,必须缓慢防下,不允许自由落下。
8、使用三角架时,三脚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9、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10、使用完后,应对葫芦进行检查保养。
第五节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悬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点: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变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节座式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吸尘装置、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3mm。
2)认真进行开机前检查工作,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空转2—3Min,待运转正常,方能作业。
3)禁止在砂轮侧面上磨削。禁止二人同时使用一片砂轮。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以防砂轮崩裂伤人。
4)操作人员必须戴眼镜,严禁戴手套作业。
5)大型或重量超过5Kg以上的物件,不得在固定砂轮机上磨削,可使用手动砂轮机。
第七节手持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手柄必须完好无松动,电线源线及接头无破损,砂轮片无损坏。
砂轮机必须有保护接地线和漏电保护器,确认所用电源与砂轮机名牌上标示规格相符。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防尘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和作业半径5米内的人员必须佩戴耳塞等耳部防护用品。
确认电源开关处于切断状态方可将插头插入电源插座。
5、如果电源线在工作中受损或断裂,勿触摸电线,马上拔出插头,勿使用电线受损设备。
6、在户外使用机器时,请用有最大30mA释放电流的剩余电流操作装置,只使用户外用的防水延长线。
7、工作时须以双手握紧机器,并要确保立足稳固。
8、工作时将电线放置于机器的后端。
9、放下机器前必须先将其关闭,如果机器未完全停止转动切勿将其放下;必须确定机器已经关闭,才可将插头插入插座中。
10、如果在工作中突然停电,或不小心拔出电源插头,必须马上解开起停开关上之锁定装置,并将开关设定在关闭位置。如此可防止电源接通后,机器意外地起动。
11、使用时注意作业范围中是否有隐埋的线路、管道,防止不明的危险产生。
12、勿加工含石棉的材料。
13、所使用磨具的转速,不高于机器的无负载转速。
14、使用新配件之前必须先彻底检查。不仅要正确地安装配件,并须检查配件的旋转时是否会产生磨擦。在无负载的状态下进行观测,观测时间至少30秒。勿使用受损,变形或转动时会振动的配件。
15、勿让磨具遭受打击,并避免油脂沾污磨具。
16、开始打磨前,应在安全地区进行试运转,以确认装配是否正确无误以及是否无显著缺陷,开始日常工作试运转1分钟以上,更换砂轮片后试运转3分钟以上。
17、打磨时不可对砂轮机施加过大的压力,不能将砂轮机全表面施加在要打磨的材料上,砂轮机与被打磨材料应保持15~30°的角度。
18、使用新砂轮片首次打磨时,应将砂轮机由外向里拉,等砂轮前缘适当磨损后,方可向任方向打磨。
19、更换砂轮片时必须关闭电源或拉掉电源线,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砂轮片的更换。检查砂轮片是否出现受潮或缺角等现象,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将砂轮片固定牢固,严禁使用其他外力工具敲打砂轮夹紧螺母。
20、正在运转的砂轮机不准放在地上,待砂轮机停稳后放在指定地点,暂时不用必须切断电源。
21、砂轮机在操作时的磨切方向严禁对着周围的人员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2、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域内使用砂轮机,需办理作业许可证,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23、砂轮机工作时间较长而机体温度大于50℃以上并有烫手的感觉时,应立即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严禁手持砂轮机进行打斗、嬉闹。
25、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将砂轮机放置于干燥处,严禁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26、严禁使用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松动的砂轮机,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27、定期检查传动部分的轴承、齿轮等部件是否灵活完好,适时对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以延长砂轮机的使用寿命。
28、切割作业时,如果切割片卡住了,会产生强大的反弹,此时必须马上关闭机械。
29、注意磨片规格。磨片内孔直径必须与法兰片接头完全吻合,不可使用不同直径砂轮片和转接头。
30、勿用切割砂轮片进行打磨,不可以施压的方式来制止磨片继续转动。
31、勿将机器固定在虎钳上使用。
32、严禁将皮线盘挽在身上。
第八节切割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切割工件要应放置平稳,夹紧牢靠,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2)电机及其操作回路绝缘应良好。
3)磨切工件夹牢放稳,以防锯断后弹起伤人。
4)砂轮片接触工件应缓慢,用力不应过猛,以防打碎砂轮片伤人。
5)砂轮片应符合该机的规格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6)对切割飞溅必须加以防护,电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室外切割必须有防雨措施。
第九节氧气、工业气、乙炔气安全操作规程
1、气瓶的储存
1)仓库应设计气瓶装卸平台;气瓶库不得建在高压线下或附近;对易燃气体气瓶的仓库除应考虑电气防爆外,还应有防雷措施;仓库屋顶应设计轻型屋顶,门窗向外开,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各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日光直射。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冬季仓库内严禁用火炉取暖;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气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气瓶储存要按照气体的性质和气瓶设计压力分类。每个气瓶都要有防震圈,瓶阀出气管端要装帽盖,并拧上瓶阀。有底座的气瓶,应将气瓶直立于气瓶的栅栏内,并用小铁链扣住,无底座气瓶,可以横放在带有衬垫的槽木上,以防气瓶滚动,气瓶出口应朝一方,如需要堆放,层高不超过五层,气瓶在库内应存放整齐,留有通道,宽度不小于1m(工业气瓶除外),便于搬运。
3)工业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的建筑应符合一、二级,单层结构,屋顶宜采用轻型防火材料,门窗要向外开;
4)工业气瓶库、乙炔气瓶库与建筑物之门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5)工业气瓶、乙炔气瓶库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6)工业气瓶库应设置有防止瓶倾倒的设施。空瓶与实瓶应分别放置,并挂历上标志牌。气瓶里的通道净宽应不小于1.5m,以便气瓶的搬运。
7)工业气瓶里应设置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等消防器材,并挂上严禁烟火”标志牌。
8)在使用工业气瓶的现场,贮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时应符合下一条规定。
9)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10)贮存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应设有足够的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11)盛装不同介质的气瓶应分室加锁储存。严禁将工业气瓶、乙炔气瓶、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12)在使用工业气瓶的现场,贮存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工业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工业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3)工业气瓶库房的设计和修建,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在仓库内,满气瓶应垂直立放,空气瓶可平放堆迭,但每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迭高度小于1.5M。
15)工业气瓶使用过的气瓶及充装的实瓶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氟、氯、溴、磷化氢、硫化氢、氰化氢等气瓶及氧化剂分开存放。
2、气瓶的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1)气瓶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托运或滚动(即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门抬架或手推车。
2)气瓶应配备两个橡皮圈。
3)全部气瓶的气阀都应朝一个方向,气阀应配戴保险瓶帽,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应横向放置(与车身方向垂直),气瓶运输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5)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固定。
6)运输时气瓶不应直接接受日光曝晒,应有遮阳设施。
7)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搬动气瓶时手不可接触瓶嘴。
8)禁止把氧气瓶、工业气瓶、乙炔气瓶、氯气瓶放在一起运输,也不得与易燃、易爆物质(汽油、煤油、润滑油等)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9)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0)工业气瓶不(包括使用过的空瓶和已充装的实瓶)允许长途运输。
3、气瓶、管路与工具的安全技术
1)氧气瓶、乙炔气瓶、溶解工业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受电击的地方。
2)氧气、乙炔气、溶解工业气等气瓶不应放空,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8—kPa表压的余气,工业气瓶使用后应留有不少于0.5%—10%的气体,瓶内压力保留0.02Mpa。(《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气瓶内的压力一般降到0.2MP时,不得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用过的气瓶必须将瓶阀关紧,防止残留气体泄漏和空气倒灌。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还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见一表。
剩余压力与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3)使用乙炔气时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h。
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5)不得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6)气瓶漆色的标志应附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改动。
7)溶解工业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或装在专用的胶轮车上使用,严禁在地站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经卧放的溶解工业气瓶,必须直立后静止20min,再连接工业气减压器后使用。
8)开启工业气瓶阀时应缓慢,防止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乙炔气瓶阀开启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3/4转,氧气瓶阀应全开以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
9)在溶解工业气瓶组的汇流排管路上,应设有压力表、减压器和排放管等。
10)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
11)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都禁止沾染油污,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手套、棉丝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12)操作时工业气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设备,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3)不得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工业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4)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15)不得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做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16)装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截止阀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分钟,然后用专用扳手装配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17)检查输气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18)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得使用凿子、锥子开启,乙炔阀须用特殊的扳手开动。
19)在同一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20)同一工作地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业气瓶之间最小距离为5M。
21)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地方,用不超过40℃的温水解冻(工业气瓶外壁结霜会使蒸发速度减慢,出气量减小,增加气瓶数量或减少割枪数量就能恢得正常供气,或用35℃以下的温水解冻);禁止用火烘烤,更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射气瓶,禁止在气瓶上进行引弧、敲击、碰撞。
22)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和贮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23)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含铜量应低于70%。
24)氧气瓶、工业气瓶、乙炔气瓶每三年必须检验一次。乙炔气瓶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和变形,充气时瓶壁温度超过40℃或对填料和溶剂量的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检验并妥善处理。乙炔气瓶检查发现,瓶体有裂纹或渗漏,有烧灼痕迹,瓶壁损伤深度超过壁厚的1/4、长度超过50mm的,瓶壁凹陷直径超过50mm、中心凹度超过5mm的,瓶壁点状腐蚀深度超过壁厚1/4、面积超过瓶体30%的,瓶体表面有鼓包或有明显膨胀、弯曲的,瓶阀、易塞连接螺纹严重腐蚀或损坏的,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气瓶都应报废。氧气瓶、工业气瓶、乙炔气瓶到期后都应送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正规合格单位进行检定。
25)绝对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26)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27)工业气瓶储运及使用中,其环境温度不能超过60℃。
28)工业气瓶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是经过调试的,贮运、充装和使用者,任何时候不得随意拧动。
29)严禁充有气体的实瓶向空瓶或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4、减压器
1)减压器内(特别是连接头和外套螺母)、氧气瓶嘴中不得有灰尘、水份或油脂。如有油脂须用四氯化碳或二氯乙烷洗刷干净。
2)外套螺母的螺纹是否完好,帽内有无垫圈(不得用皮垫或胶垫代替)。
3)预吹阀门上的灰尘时,使用人员应站在侧面。
4)开启气瓶输气阀门时不得猛开,以免损坏减压器,开瓶阀时,不得站在减压阀方向,以免被气体或减压器脱扣而冲击伤人。
5)禁止使用不完整的减压器,减压器冻结时应用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每只减压器只准用于一种气体。
6)应先把减压器和气瓶联接后,再开启气瓶阀门。
7)工作完毕后应先将减压器调整顶针拧松直至弹簧分开为止,再关闭气瓶阀,放尽氧气管中余气后方可取下减压器。
8)需要停止2~3分钟时,只需关闭焊枪的阀门。
9)需要停止10~15分钟时,须将减压器的调整螺杆(顶针)拧松直到与弹簧分开为止。
10)需长时间停止工作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
11)工作结束时,须将减压器取下,妥善保管。
12)当氧气管、减压器自动燃烧或减压器出了故障,应迅速将氧气瓶的气阀关闭。
5、橡胶软管的安全要求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得短于10m,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
3)橡胶软管的两端接头(含中间接头)必须用卡子或铁丝扎紧,铁丝的丝头应绑牢在工具嘴头方向,以防止被气体崩脱而伤人。
4)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5)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6)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7)胶管如有鼓包、裂纹、漏气现象,不得采用贴补包缠的办法处理,应切除或更换。
8)禁止将使用中的橡胶软管缠在身上,以防起火发生意外烧伤。
9)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否则不安全。
第十节碳弧气刨安全操作规程
1、碳弧气刨应使用电流较大的专门电焊机,选用相应截面积的焊把线,要防止焊机过载发热。
2、碳弧气刨应顺风操作,防止吹散的铁水溶渣及火星烧损衣服或伤人,并应注意周围人员和场地的防火安全。
3、在金属窗器或舱内工作,内部尺寸不能过于狭小,应用排风机排除烟尘。
4、碳弧气刨操作者必须熟悉其性能,掌握好角度,深浅及速度,避免发生事故。
5、碳棒应选专用碳棒或碳极改制的扁碳棒,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碳棒,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烟尘影响身体健康及焊缝质量。
6、气刨时烟尘大,由于碳棒使用沥青粘结而成,表面镀铜,因此烟尘中含有质量分数为1%-1.5%的铜,并在产生的有害气体中含有毒性较大的苯并(a)芘,所以,操作者宜佩戴送风式面罩。作业场地必须采取排烟除尘措施,加强通风。为了控制烟尘的污染,可应用水弧气刨。
第十一节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卷板机启动前应检查卷板机各部位有无异常,卷板机紧固螺钉(帽)不得有松动,液压站检查油泵工作是否正常,阀门、管路是否有泄漏现象,压力应符合要求。
1、严格按板材厚度调整卷筒距离,卷板机不得超负荷作业,不能卷压超出机械性能规定范围的工件。
2、工件必须放置平稳,卷板机完全复位后才能开车运转操作;当工件仍在上下工作辊中卷压时,不得打开翻倒横梁,只有当下辊停止转动,工件下降离开上辊时,才允许打开翻倒横梁,取出工件。卷板机停机后方可用样板检查筒节圆度。
3、卷板机运行时,应指定一人指挥,并明确指挥信号。在卷制或校平时,不允许钢板与上下辊有打滑现象,操作人员的手不得放在被卷压的钢板上,应防止手及衣服被卷入轧辊内。
4、卷压不够整圆的工件时,滚卷到钢板末端时,卷板机要预留一定余量,以防工件掉下伤人;在卷制圆锥形工件时,应使工件小圆一端放在里侧;滚卷较窄的筒体时,应放在轧辊中间滚卷。
5、卷板机作业时,工件上严禁站人,也不得在已滚好的圆筒上找正圆度。在卷制或校平时,钢板应置于轧辊的中间部位,偏置时钢板的厚度应相应减小。
6、滚卷较厚、直径较大的筒体或材料强度较大的工件时,卷板机应少量下降上辊,并经多次滚卷成型。当工件厚度达到设备允许的最大厚度时,卷压钢板不准进行搭头滚卷。
8、如发现机床运转有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调整修理。
9、断开开关,切断电源。
10、停机后应清理现场,并将工件放置到指定地点。
第十二节数控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严禁使用带有油污的工具、手套等接触氧气瓶及附件、阀门、橡胶胶管。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阀门。
3、检查气瓶与橡胶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气路连接密封性时,严禁使用明火。
4、切割区域内所有可燃材料必须移开,工作区10米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切割高压或封闭容器及含有可燃材料的容器。
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火源(火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检查气瓶阀门是否有漏气现象,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牢固。
6、所有机器入口处供给气体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压力。
7、割矩、回火防止器、减压阀、压力表等损坏时应由专业维修人员更换。
8、要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保养设备,保持机器移动部分的日常清洁。
9、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机器零件,禁止带电拆卸自动点火控制装置,防止高压触电。
10、开机前应检查供电、供气压力、气路状况、机械运行、电源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排除后才能开机。
11、操作者应坚守岗位,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待故障排除后再启动机器。
12、突遇停电时,应及时关闭主电源开关。
13、不得随意改动数控切割机控制数据和程序,如有特殊情况应与厂
家取得联系。
14、设备在检修前应做好检修准备,清理现场、断气、断电、断水并悬挂检修警示牌。
15、关机前,应将系统退回到操作主菜单,将割矩上升到最高位置,各个控制开关应复位。先关闭系统电源,再关闭总电源。检查各个控制手柄是否在关闭位置,关闭气源及水源,同时排空机床管路里的余气,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半自动火焰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严禁使用带有油污的工具、手套等接触氧气瓶及附件、阀门、橡胶胶管。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阀门。
3、检查气瓶与橡胶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气路连接密封性时,严禁使用明火。
4、切割区域内所有可燃材料必须移开,工作区10米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切割高压或封闭容器及含有可燃材料的容器。
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火源(火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检查气瓶阀门是否有漏气现象,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牢固。
6、连接气源线、电源线,将气源线、电源线摆放在切割飞溅物不能溅到的方位。
7、使用前根据需要调整好适当的气压安全阀门。
8、使用气体调节器时,应检查调节器的螺纹是否损坏与气瓶连接是否密封,不允许调节器连接端油污水及灰尘,以免进入气体调节器阻塞气道。
10、使用时应根据不同的工件装好不同的行走轨道。一般情况下,应将割炬离开机身毫米以上。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当机身行走超出切割范围时,应将轨道垫平稳,防止机身倾倒。
11、根据工件的不同厚度及材质调整好气体及割炬的火焰,匀速行走,以免造成断焰或形成气泡现象,损坏工件。
12、切割时注意调整调节器不要产生回火现象,如有应立即切断气瓶,以免造成危险。
13、水泥场地上操作务必用废钢衬垫等阻燃材料,防止水泥地爆裂损坏。
14、半成品堆放要整齐,不宜叠的过高,防止倒塌伤人。废料集中堆放,不可任意乱堆乱放。
15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割渣、打扫周边环境,关闭切断气源和电源,摆放好工件、导轨和切割机。
第十四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检查工作:
1)查压缩机油位指示器所示油位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各连接的结合与紧固情况,有松动之处应及时紧固。
3)检查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是否正常。
4)若长时间停机后开机,应用人工方法向机身十字头滑道的磨擦面上注入足够的油量,避免初开车时因缺油润滑面烧损。
5)检查各空压机电动机控制按钮是否均正常,如无问题方可接通电源开车。
2、先将电动机启动开关间断点动,听空压机的各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声响,确认正常后方能启动电动机。
3、空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注意检查机身油池面高度和注油器的油位否正常。
4、注意和检查各压力表所示读数,使其在允许的规定范围内。
5、当储气罐内压力达到规定数值时,应注意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放气试验。
6、空压机运行时,每工作24小时须将油水分离器的油水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冷凝油水每天应排放一次,空气温度大时应增加排放次数。
7、空压机在下列情况下应紧急停车,排除故障后方可能开机。
1)排气压力表突然超过规定数值。
2)空压机发出异常响声。
3)空压机发生严重漏气、漏水时。
4)各线路接头处有火花时。
5)发生其它严重故障时。
8、检修空压机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排尽设备及气管道内的余气后才能进行,清洗气缸阀部件时要用煤油(不允许用汽油),洗净后须待煤油全部挥发后方可装配。检修拆装时的木片、皮块、棉纱等杂物不得落入气缸或储气罐及气管道内,以免堵塞起火,造成事故。
9、停机时先切断电源,停车后将空压机内气体放净;临时停机不需进行此项工作。如果空压机长期停用,需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第十五节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直流电焊机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对焊机状态进行检查,符合焊机的运行要求和出厂说明书对环境的要求,主要检查:
1)焊机外壳接地应可靠;
2)焊机要求输入的电源电压应满足焊机性能需要;
3)焊机的电路连接应正确可靠,电气接头应紧固,线路无破损,符合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焊机上自动空气开关、电流转换开关、控制方式选择开关等,送电前应按说明书要求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上;
5)焊机附近有足够的空间,使通风良好,通风风扇的转动方向,应符合要求。
焊机上空气开关应置于送电位置,正常焊接过程中,禁止拉动,只有在停止工作时操作开关。
焊机送电后,检查风扇运转是否正常,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内声音是否正常,正常后方可投入焊接。
焊机运行期间,应检查风扇是否运行、焊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或响声,应停机检查原因,不得勉强使用。
焊机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触碰焊机的导电部分;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一般不将焊机所带空气开关当作电源开关使用)。
连接焊机时,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对焊机进行维护保养和机内检查时,必须断开电源后进行。应检查机内有无紧固件松动现象;检查快速插头接触情况是否良好;检查遥控插头是否松动,遥控线是否破损,调节旋钮是否松动,面板上开关使用是否灵活等。
常见的故障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对于电气原因故障应请电工进行排除,并符合电气安全要求。非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拆卸焊机。
操作直流焊机所使用的电焊软线,电焊把钳、面罩等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快速接头必须旋紧,发现接触不好,应及时更换。
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搬运时轻抬轻放,防止挤压和碰撞。
每班工作结束后,应检查焊机电源开关是否断开,并清理现场对焊机进行例行保养,填写好设备运转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六节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卷扬机安装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防护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体。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筒与钢丝绳工作方向相垂直。第一个导向滑轮至卷筒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作业前检查卷杨机与地锚的固定情况,防护装置、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各转动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卷扬机用电设备应设主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和漏电等装置,且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可靠。设备用电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体(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作业中,司机、信号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十七节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变压器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新装或检修后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作下列检查:
1)核对铭牌,查看铭牌电压等级与线路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2)变压器绝缘是否合格,检查时用0或伏摇表,测定时间不少于1分钟,表针稳定为止。绝缘电阻每千伏不低于1兆欧,测定顺序为高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低压闸。
3)油箱有无漏油和渗油现象,油面是否在油标所指示的范围内,油表是否畅通,呼吸孔是否通气,呼吸器内硅胶呈蓝色。
4)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
5)瓷套管应清洁,无松动。
3、大修后或所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内,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4、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如油温高、声音不正常、漏油等)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
5、运行变压器应巡视和检查如下项目:
1)声音是否正常,正常运行有均匀的“嗡嗡”声。
2)运行中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3)有无渗、漏油现象,油色及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4)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5)防爆管膜无破裂,无漏油。
6)瓦斯继电器窗内油面是否正常,有无瓦斯气体。
6、不带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分接头。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在分接头倒换前后,应测量直流电阻,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
7、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须遵守以下程序:
1)高低压侧都有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向低压母线充电,停电时顺序相反。
2)低压侧无油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先投入高压油开关一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的刀闸、空气开关等向低压母线供电。停电时顺序相反。
8、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后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
1)上层油温超过85℃。
2)外壳漏油,油面变化,油位下降。
3)套管发生裂纹,有放电现象。
9.变压器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联系停电处理:
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有放电声。
2)变压器的温度剧烈上升。
3)漏油严重,油面下降很快。
10、变压器发生下列严重事故,应立即停电处理:
1)变压器防爆管喷油、喷火,变压器本身起火。
2)变压器套管爆裂。
3)变压器本体铁壳破裂,大量向外喷油。
第十八节焊条烘干箱安全操作规程
烘干箱应由专人操作,要熟悉烘干箱性能,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检查所操作的电气开关、线路、自动装置等应保持烘箱安全可靠。
烘箱及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接零(地)保护应牢固可靠。
向烘箱内送取焊条时,必须切断电源,焊条取出后要加强检查,严防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从高温烘箱中取出焊条时,必须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防止手臂灼伤。
自动或半自动焊丝除锈时,要防止腐蚀物沾在皮肤上,如不慎沾到皮肤上,要立即用清水清洗。
长期未使用的烘干箱,检查线路的可靠接地,使用前应通电在低温(60-80℃)恒温几小时后再放入焊条烘烤。
应注意清除烘箱内的药皮积物,保持箱内清洁。
第三章金属结构各工种
第一节铆工(金属结构制造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用的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有无毛利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凡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严禁对着人操作,并应戴好防护眼镜。使用风铲,在工作间歇时,必须将铲头取下,以免发生事故。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防护耳塞。
3、使用油压机、摩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设备运转应正常,并严格遵守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物体(如铁管、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板,以免滚动。
5、用行车翻转工件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必须事先认真检查,并严格遵守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大锤,严禁戴手套操作,工作中应该注意锤头甩落范围,对面不准站人,以防抡锤时造成危险。
7、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前要用滴水试验,待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8、用地炉加热工件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熄灭地炉时,浇水前应在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灭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
9、拼装工件时,不准用手插试针孔,应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10、高处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并详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在圆形工件上工作时,下面要垫好。
11、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为防止行人通过。应在工作现场周围设置围标和标示牌。接铆钉的人要侧面接。
12、连接压缩空气管时,要先把阀门打开,将管内的脏物冲净后再接。气管不准从铁道上通过。
13、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
14、手剪床工作时,应做到以上几点:
1)不准剪切淬过火的钢板和超过手剪床允许剪切厚度的材料。
2)剪切时,手指不准靠近刀口,距离刀口不得小于50mm。
3)剪切较小的零件时,必须用压板压住,并将螺丝压紧。
4)不得任意调整配重,剪切时掌握操纵手柄者不得松手。
5)测量剪切长度,不得将手伸入刀片下,以免刀片突然下落发生事故。
15、划线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翻转大型工件时.人要离开翻转范围,不准向转动中的工件安放垫块。工件放置应稳固可靠。
2)重量不均衡的工件,应有配重,否则不可移动。
3)在工件上划线打样冲时,必须将工件撑牢,以免翻转伤人。
4)严禁在吊起的工件下面划线。
第二节铆工(金属结构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金属结构安装工除遵守本节规定外,还应遵守DL/T闸门安装、启闭机安装、升船机安装、引水钢管安装的相关规定。
2、金属结构件或设备应存放在坚实的基础上,并应垫平放稳。
3、设备开箱后,应将箱板上的钉子拔出或打弯,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构件拼装,应垫平放稳,不得用脚踩撬杠施力。在可能滚动或滑动的物体前方不得站人。
4、构件或设备吊装到基础就位时,作业人员身体各部位不得深入其接合面,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5、构件或设备吊装就位松钩前,应垫实或支撑牢固。
6、设备组装连接螺栓时,不得用手插螺栓孔,应用尖头穿杆找正,然后穿螺栓。打过眼冲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得站人。
7、施工用的吊篮应劳靠方便,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大于14,不得用麻绳或尼龙绳作吊绳。
8、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检查脚手架、跳板的搭设牢固可靠。作业人员不得在脚手架上爬行。
9、作业人员在爬梯上行走时,手扶扶栏。
10、在坑、洞、井内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井口应设保护网,并指定专人看护。
11、检查密封构件或设备内部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12、采用压码对缝,使用大锤时,不得戴手套操作,锤头甩落方向不得站人。
13、金属结构设备上的临时焊接吊耳,脚踏板、爬梯,栏杠等构件应检查,确认牢固后方可使用,工作中使用的千斤顶及压力架应栓系或采取其他防坠措施。
14、闸门起吊前,应将闸门区格内以及边梁筋板等处的杂物清扫干净,不得在立起的闸门上徒手攀登。
15、闸门进行启闭试验时,起吊范围及下方不得站人。
16、金属结构设备各转动部分的保护罩不得拆除。用酸、碱液体清洗管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液体应妥善保管,并明显标示。
17、液压系统试压时,不得靠近高压管道,泄压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泄压阀侧面。
18、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用的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应无毛刺及伤痕,锤把应无裂纹痕迹,安装应结实。
19、使用大锤时,不得戴手套操作,锤头甩落方向不得站人。
20、凿冲钢板时,不得用圆形物体(如铁管、铁球、铁棒等)作垫块。
21、进行铲、剁、铆等作业,不得对着人操作,并应戴好防护眼镜。使用风铲,在作业间歇时,应将铲头取下。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防护耳塞。
22、加热后的材料与工件应定点存放,待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
23、连接压缩空气管,应先打开气源侧阀门将管内的脏物(油水污物)
冲净后再接,气管不得从轨道上方通过。
24、工件吊装就位时,作业人员身体各部位不得探入其接触面,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工件吊装就位后,应支撑或固定牢靠后方可松钩。
25、拼装工件时,不得用手插试螺钉孔,应用尖头穿杆找正,然后穿螺钉。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得站人。
26、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检查脚手架、跳板的搭设牢固可靠。在圆形等易滚动工件上作业,下面应垫牢。
27、划线工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1)在翻转大型工件时,人应离开翻转范围,不得向转动中的工件安放垫块,工件堆放应平稳。
2)在工件上划线打样冲时,应将工件固定。
3)不得在吊起的工件下面划线。
28、使用卷板机、砂轮机等设备时,设备运转应正常,要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节电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焊接及气割作业人员应符合如下规定:
1)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熟练掌握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3)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焊机设备的外壳以及金属开关外壳应按说明书要求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露天作业时,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输入、输出接线端子应可靠紧固,保证良好的导电性能。
使用质量合格的电焊钳(把),且电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应良好,不得有破损现象。
作业前应了解焊接与热切割工艺技术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并应对焊、割机具做工前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盛装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不能拆离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隔离。
焊、割作业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火源(火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身体不能接触被焊接件,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焊接时临时接地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得堆放在电焊钳(把)线、焊枪软管旁,不得将电焊钳(把)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
作业过程中不得将焊接电缆、气带等缠绕在自己的身上或踩在脚下。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置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焊割炬点火时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割炬放在工件上或地面上。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气管断气;若乙炔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方法止火。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停止作业。
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7、作业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盘收电焊把线和气管,清扫工
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四节金属防腐工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好防护服、防护镜、口罩和手套,高处作业时应配戴好安全带。
作业前应对除锈设备、喷涂设备、空气压缩机等进行检查,储气筒、油水分离器、喷嘴、高压软管等部件,应无堵、卡或固定不牢现象。
作业时工件的摆放应平稳,并应留有安全通道。
作业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沾有油漆、溶剂的棉线、破布等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并应及时处理。
采用机械喷砂除锈时,如出现喷枪嘴或风管堵塞,应停机消压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表面预处理作业,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喷砂时不得枪口对人,沿喷射方向30米内不得有人停留。
在室内或容器内进行喷、刷漆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并根据不同的喷涂材料,配戴相应的防毒面具或口罩。
第五节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库内不得吸烟用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做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应集中存放在金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高处作业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凳上移位。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应根据材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周围不得有火种。
在用化学方法除掉旧漆时,应将清扫下来的物质妥善处理。
第四章起重、运输各工种
第一节汽车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本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二、起动发动机
16、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7、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18、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19、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为75~90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三、起吊作业
第20条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发动机在中速下按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势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型、NK-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NK-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1、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型起重机臂杆长35m时,应为30°~8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杯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杯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12)在时、臂杆角度缩回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22、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的太紧。
23、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24、安全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理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9)要注意吊构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25、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
26、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第二节门(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门(桥)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3、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完整填写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
志,并将值班出现的问题详细向接班司机交待,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顺序为:
1)操作控制柜电源开关断开,不得带电进行检查。
2)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应不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牢固可靠。
3)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完好,制动器应无卡住现象。
4)各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5)受电器(滑块或滑轮)在滑线上接触应良好;门机电缆卷筒的运动与大车运行速度应协调。
6)吊钩在横梁上转动应灵活,钩尾固定螺母应无松动现象。
4、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5、开车前应检查电源供电情况,其变动范围不得超出规定
6、起重机驾驶室外不得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件。
7、开车前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并将登车门开关及端梁上
登车门开关合上,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起车应平稳,逐级换档,严禁越
档操作。
8、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时,或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将物件吊离地面30厘米,然后停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再进行正常作业,并不得同时进行三种动作操作。
9、对接近额定负荷的物件可二挡试吊,若二挡吊不起,严禁用高速挡直接起吊。
10、在电压显著下降或中断送电情况下,应断开主开关,把所有的控制器扳到零位。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11、司机应听从地面起重信号工的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2、运行时,人员不得上下门机。不得带负荷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特别是制动抱闸)。
13、吊起物件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吊起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运路线应走指定的通道。
14、门(桥)式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
15、司机在操作中遇下列情况应鸣铃:
1)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
2)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3)门(桥)机在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桥)机时。
4)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16、作业完毕,应把门(桥)机开到指定的地点并把小车开到靠近门(桥)机支腿处。吊钩升起,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
17、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18、做好防火巡视检查。
19、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及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
20、检查起升机构、电气传动部分的基础螺栓和主要结构部位的连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及时紧固。
21、检查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22、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23、检查各电气设备运转应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专业检修人员检修。
24、检查轨道紧固情况。
25、交接班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2)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件,交班前应切实做好机械的例行保养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3)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作业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4)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5)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故障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待清楚。
6)交接班双方应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第三节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过一定训练,了解所操纵的卷扬机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卷扬机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各项信号应预先加以规定。
3、卷扬机动力部分应根据所使用的动力机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4、电动卷扬机的电气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电动机和开关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接地良好。
5、能倒顺转动的卷扬机应辩明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并应与操作开关上标明的方向一致。
6、卷扬机的基础应稳固结实、并应将卷扬机固定牢固。
7、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离第一导向滑轮距离不得小于15m。
8、卷扬机露在外面的皮带和齿轮等均须安装防护罩,并不得任意拆下。
9、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反接头是否牢固;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轮和滑轮等是否灵活可靠。
二、工作中
10、司机与指挥人员和所卷扬的物件应保持良好的能见范围。操作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不许与旁人嬉笑和交谈。
11、不准卷扬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
12、卷扬机起动或停止时,速度须逐渐增大或减少。
13、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钢丝绳不可全部放完,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三圈。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导。
14、钢丝绳必须经常加以检查,不准有结节、扭绕现象。如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超过5%应予更换。
15、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应经常注意电动机的温度,如发现过热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得勉强使用。
16、禁止任何人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钢丝绳。
17、不得用卷扬机运送人员。
18、制动带不得受潮和沾染油污,如因打滑制动失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清洗和调整。
19、夜间工作时,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0、卷扬机在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调整或保养清除工作。
21、工作时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卷扬机,如需离开时必须经工地施工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22、卷扬机卷扬塔四周,须用围栏围住,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
23、卷扬塔上端的接料台四周必须装置牢固的栏杆和围板。
24、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检查保养时,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上。
25、在吊运零碎物品,如砖、瓦等时,必须用特制筐笼,不得使用无栏杆的平板散装。
26、司机应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如指挥人员所发信号不够清楚或将引起事故时,司机可拒绝执行,并通知指挥人员。
27、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对任何人所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应听从。
28、重物提升过程中,如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
29、工作停止后应切断电源,锁上开关箱。
30、工作完毕或中间休息时,重物应停放在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第四节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1、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要求,持有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票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任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2、驾驶新型车辆,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能熟悉车辆各部件的结构、性能、用途,做到会驾驶、会保养、会排除简单故障,对技术难度较大的车辆,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3、学员必须取得交通部门的学习证后,方可在教练员的指导下,在指定的路线上学习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听从交通民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车辆不准超载运行,不准带病工作。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加添燃油。
6、油料着火时,不得浇水,应用灭火机、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7、使用含有四乙铅的汽油时,不得用嘴直接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的各量孔,附件,以防中毒或损伤皮肤。
8、车辆的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完整齐全,技术状况必须良好,性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9、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的规定项目,作好各项检视工作。
10、起动时要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装置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11、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12、冬季气温低严禁用火焰烘烤燃油、管道及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然后用手摇两摇转发动机20转以上,感到轻松,无卡滞现象时为止。作业完毕及时排除储气筒油水,以免发生事故。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然后起动。
13、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充分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0.5~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即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然后接通起动机,让发动机在不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空转3~5s。
14、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s。一次不成,再次起动时,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行起动。
15、在低温冷车起动或蓄电池电力不足时,应用手摇柄起动,而不可勉强使用起动机。使用手摇柄应将点火时间稍微推迟,摇车人两腿要叉开,站稳,身体略向左。握持摇柄五指应在同一面,用力由下向上快提,当感到压力增大时,则应迅速摇过上止点,不可由上往下压或两手抱持摇柄摇车,以免发动机发生反转而被击伤。
16、起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3~5min,然后将转速提高到0~r/min,使水温反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末上升前不准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可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17、发动机起动后,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峰鸣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及焦臭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油位。
18、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的情况下,禁止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电机。
二、起步
19、起步前各部位必须合格,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20、检查车旁及车下有无人、畜、及障碍物等并关好车门,鸣喇叭后才能起步。
21、起步时应先挂挡,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看后方有无来车,再缓松离合器踏板,适当加油门,徐徐起步。
22、上坡起步时一手紧握制动杆并调节轻重,一手把牢方向盘,对正方向,一脚踩踏加速踏板,一脚适当缓松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大部分接合,汽车开始前进时,进一步放松手制动器,并完全松开离合器踏板,适度踏下加速踏板,使汽车稳步前进。上坡起步时必须使用手制动器。
23、下坡起步时,挂上变速档位后,应缓松离合器踏板,稍踩加速踏板,同时放松手制动器。
24、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设砂石或清除轮下冰雪、泥浆等物的方法,使车辆平稳起步。有差速锁止装置的车辆可采用锁止器,不准猛踩加速踏板和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25、起步时应根据地形和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档位。平稳起步。
26、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布的开度。使发动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三、行驶
27、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时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准挂入高速档。
28、后车与前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通气候不良或道路不明时,还应适当延长。
29、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踩板上,并尽量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30、行驶时应注意引擎底部是否有杂声,电气部分是否有其它臭味气体。
31、同类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总之按新交通规则执行之。
32、在工地运输石碴及混凝土等所有车辆驾驶室内严禁带小孩。车辆在山区或陡坡路段严禁熄火滑行。
33、过桥时应减低速度,避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对载重车辆更应注意,方可通过。
34、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电路电线妥为防水,拆去风扇皮带以免带水,通过应采用低档徐徐通过,不能在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并时踏刹车,使刹车来令水份蒸发.
35、重车下坡时,尽量少用制动,应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以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或中途换档。
36、道路泥泞、积雪、结冰、陡坡、狭路、急弯阴暗、风雪、雨雾、黄昏、黑夜、视线不清;车辆危险品货物超高、超宽、超长等等情况下严禁滑行。
37、禁止客货混装,货车载人拦板高度不得低于1m,并应备有蓬杆蓬布,禁止在上坡道向下倒车或调头,防止翻车。
38、雾天行驶应开启小光灯和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39、在冰雪路段行车,必须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40、通过无信号灯,无民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
41、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必须有效,否则不准拖带。
42、装载危险物品时,除押运人员外不准搭乘其他人员,严格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车上应挂有红黄旗标志。行驶中避免紧急制动滑行,中途停车应选择远离车辆及其它容易引燃、引爆等安全地带;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远离,危险品未卸完前司机不能离开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43以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在就位后要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防止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发生意外。在向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后轮与坑边要注意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
44、驾驶的油罐汽车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专门的灭火器材和接地金属链条,防止静电起火;油罐中途停车要远离火源,严禁雷雨天停车于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
45、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上方空间有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及时复位并用镇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即栓牢,防止行车时震颠脱落产生事故,在有横向坡度的路面上卸料,要防止车厢举升后重心偏移而翻车。
46、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卸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防止倾卸油缸突然失效,车厢骤然降落而发生事故。
47、轮胎温度、气压上升时.,应在避阴处停车适当休息,不准以放气降压和冷水浇泼方法降温。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或缺水时,不准在高温情况下补充,应在怠速并温度下降后以细流缓慢注入,开启散热器盖时应以手套裹手并将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防止水气冲出发生烫伤事故。
48、使用酒精——水防冻液严禁有渗漏现象,沸腾时不准打开散热器盖;不准使发动机熄火,而应怠速运转,防止水套内防冻液急剧升温形成汽化、喷溅而发生失火和烫伤。
49、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为了急救受伤者而必须移动现场时,则应设置标记,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公路交通管理机关听候处理,严禁伪造事故现场和潜逃。
四、倒车与调头
50、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视倒车信号,注意车辆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得超过5km/h,缓行倒退,要有专人指挥。
51、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载客车辆禁止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车或调头。
52、尽量避免在坡道狭窄,交通繁忙处倒车或调头,禁止在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路口上进行调车。
五、其它
53、倾卸汽车的驾驶,特殊路段的驾驶,以及特殊条件下的驾驶等均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4、日常保养,交班规则,各类型号汽车润滑周期等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节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前应将任务了解清楚,确定可靠的工作方法,作业人员对任务
和方法均无疑问后,方可开始作业。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的工器具,其技术性能和完好情况应符合安全规定。工器具用毕应妥善维护保管。
起重作业中,未经批准,不得对起重机的各部件进行改装或更换。
在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作业时,起重臂、钢丝绳、吊钩、重物应按规定要求与高压线路或带电体保持相应安全距离。
6、已吊起的重物做水平方向移动时,应使重物高出最高障碍物不小于
0.5米;严禁任何人在吊件下停留或作业。
7、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筒与钢丝绳工作方向相垂直。第一个导向滑轮至卷筒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
8、电动起重机在运转中变换方向,应待停稳后,再开始逆向运转,运转速度应由慢到快,逐挡进行。
9、司索人员在起重作业中应执行下列规定:
1)对使用的吊索、吊链、卡扣等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应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吊点、吊运方案司索。
3)不得人员乘坐吊车吊钩进行升降。
4)不得对埋在地下的重物司索、起吊。
5)在吊运零碎散件物品时,应使用吊筐,不得使用无栏杆的平板散装。
6)捆绑边棱角锋利的物体,应用软物包垫。
7)严禁将锚固在地上的附着物和其他杂物与重物捆绑在一起。
8)重物应绑扎牢固,吊索夹角不得大于60°。
9)吊钩应在重物的重心线上,不得在倾斜状态下拖拉重物。
10)起吊大件或体形不规则的重物时,应在重物上拴牵引绳。
11)起吊重物离地面10厘米时,应停机检查绳扣、吊具和绑扎的可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12)重物吊至指定位置后,应放置平稳、确认无误后,方可松钩解索。
10、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起重作业中,指挥人员应是唯一的现场指挥者,并不得脱岗。
2)指挥人员应使用对讲机或指挥旗与哨音或标准手势与哨音进行指挥。
3)应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吊运方案指挥。
4)指挥两台起重机抬一重物时,指挥者应站在两台起重机司机都能看到的位置。
第六节门(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轨道基础必须坚实可靠,距轨道两端3米外应设置终端碰撞装置,终端碰撞装置要保持良好。
每季度用测量仪器检测门机轨道直线度、轨距、同一断面轨道高差等指标,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门(桥)机禁止超负荷使用,起吊重要物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门(桥)式起重机工作时先开动各机构,判断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严禁带病工作。
操作人员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他物与重物之间的狭小地区)之前不准开动。
当班首次吊装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厘米左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后续吊装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厘米左右,由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和平衡性后正式起吊。
起吊重物时,升降要均衡,快速下降不宜时间过长,当重物下降速度大于电动机的同步转速时,不允许越档直接进行反接、制动,重物快速下降时不允许突然停车。
被吊物件需要逆向运行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机构完成停止,物件平衡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禁止利用反向操作来进行停车,避免紧急停车。
门(桥)机大车行走时,应由专人监视电缆,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3米。
门(桥)机大钩下降到下限位后,卷筒上至少要留有3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整齐。
门(桥)机运转时,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的声音,检查各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85℃,各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60℃,发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作业遇到突然停电或其它故障,应设法使被吊物件下落着地不得悬挂在空中。
起吊物件超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1.5米,然后跨越。
门(桥)机吊装重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在该设备进行修理时,必须停机,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有人监护。
操作人员应熟悉润滑部位的油孔数及油质,保证加油工具的齐全完好,定期清洗换油,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其完好。
第七节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开车前应检查:
a、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b、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现象。
c、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动,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d、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和可靠性。
二、工作中注意事项:
a、严禁酒后开车。
b、发动机开始工作应立即松开钥匙开关,使钥匙开关自动回到“2”电瓶充电位置,如因故未回操作人员应及时搬回。起动机齿轮自啮合位置退回而停止工作,以防起动机被反带而损坏。
c、起动机每次接通时间不应超过5s,二次起动之间的间隔应大于2min。当发动机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停止检查起动机、发动机、蓄电池、和连接是否有异常,排除故障后再起动。燃油燃尽加油后必须手动充分排气后方可起动。
d、叉车起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使货物的重量平均分配在两货叉上,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叉载货物时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毫米左右再行驶。
e、叉载货物不得作高速行驶、急刹车、急转弯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f、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g、除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h、倒运工件的要摆放整齐,加垫平稳,不能将工件放在公路或通道上。
i、在施工区域慢行,以免尘土飞扬。
第五章永久设备安装各工种
第一节水轮机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水轮机安装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必须执行DL/T有关规定。
2、安装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水轮机安装工作。
3、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牢固。不坚实的工具禁止使用。
4、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时,应戴口罩,禁止在现场吸烟。附近不得有火源、火种,应配备灭火器。
5、沾有油脂的棉纱抹布等应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6、分瓣部件组合,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将头和手脚伸入组合面。
7、进入转轮体内,轴孔内及轴承油箱内用汽油或香蕉水清扫时,应有通风措施和多人轮流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并应有专人监护。
8、搬运和穿螺栓时应戴手套。
9、用大锤紧固螺栓时,手应靠紧,锤击应准确,打大锤时,不得戴手套。使用撞锤时在锤击方向前不准站人。分工应明确,指挥应统一。
10、用加热法紧固螺栓时,达到规定温度后,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应分工负责传送、穿入套螺帽,配合要密切,动作要迅速,应戴电焊手套,防止烫伤。
11、使用拉伸器紧固螺栓时,应先检查油管有无裂纹,有无砂眼。拉伸器活塞应压到底,承压环应水平放置,并接触良好。检查完毕后,方可缓慢升压到预定值。如发现渗漏,操作人员应避开喷射方向,降压后进行处理,在升压过程中,应仔细观察螺栓伸长值和活塞行程。严防活塞超过工作行程。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严禁头手伸到拉伸器上方。油压降到零,才能拆运拉伸器。
12、用试压泵作耐压试验前,首先检查试压泵和管路是否完好,接头和法兰联接应牢固密封。
13、用电动试压泵时,必须设置等压安全防护阀组。
14、试压时,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应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设备各部密封检查。如需修理时,必须降压到零,排油后进行,若不排油进行修理,必须有专门安全措施。
15、试压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阀门法兰,接头的对面。非操作人员不得在上述位置停留。
16、试压完毕,应将压力降到零,待油(或水)排尽后,才能拆卸试压设备和管路,以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17、试验场地应经常打扫,并保持整洁。
18、安装零部件时,工作人员应熟悉零部件尺寸和重量,了解其工作原理。正确选择工器具,确保工作安全。
19、进入机坑的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20、进入钢管、涡壳、转轮室和尾水管等危险部位时,应有两人以上,要有足够照明并备带手电。
21、吊装设备时,其上不得站人,其下不得有人工作或停留。设备就位稳固后,始能在其上进行工作。若在吊装过程中,设备上必须有人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2、吊装过程中严禁清扫安装面,必须清扫时,应等设备停稳,由负责人统一安排后进行。
23、主轴与转轮联接,机组主轴联接等大部件吊装过程中,清扫法兰面时,也须待设备停稳,用木板条或1m钢板尺包以白布,浸酒精后插入清扫,不得将手伸入法兰面之间。
第二节水轮发电机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水轮发电机安装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必须执行DL/T有关规定。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九章有关规定。
2、安装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发电机安装工作
3、基础板及基础螺栓清扫、修理、刷漆时,应戴手套、口罩。
4、基础板吊装就位后,应放置平稳,调正好后,应加固牢靠。未加固牢靠的基础板和基础螺栓,不得在其上行走或做平台用。
5、在基坑施工,工具和杂物不得掉入水轮机室。
6、支脚吊装过程中,以及分瓣定子组装时,头与手脚不得伸入组合面之间。
7、组装或搬运带有毛刺、棱角、笨重的零部件、工件时应戴手套。进行清扫工作时应戴口罩。
8、使用桥机挂装冷却器时,下部应用支撑垫好,并用千斤顶顶靠在定子上。经检查确认牢固后,才能松去吊钩。
9、使用去锈机清扫转子铁片时,动作应协调,防止挫伤手脚。在与去锈机作业面相距10m以内,不准堆放易燃液体、气体。
10、轮环堆积中使用汽锤或其它振实工具时,冲头下方应垫好铁块后,再开动机械。
11、用人力锤击铣刀铣孔或穿螺杆时,锤头应击中铣刀或螺杆的中心位置。
12、处理磁极线圈时,必须戴工作帽、毛巾和套袖。
13、磁极挂装到T形槽底部后,必须用千斤顶将磁极铁芯下端撑牢并用方木毛毡将线圈下部撑牢,方可打入磁极键,打磁极键时严禁下面站人。
14、锤击轮环键时,锤击点应在大键中点。
15、轮环加温达到一定胀量后,必须断开电源,才能锤击磁轭大键。
16、转子试吊时,转子下面禁止站人。
17、转子试吊完成后,再起到一定高度,进行闸板清扫,清扫时应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18、转子与主轴法兰对装时,法兰面应用木板条或钢板尺包以白布,浸酒精清扫,禁止手伸入法兰面之间。
19、在机组内部及转子上部工作,必须用36V行灯,并带手电筒。上下转子应穿胶鞋,防止滑倒。
20、尚未固定好的制动闸和管道,禁止攀登或在其上行走。
21、清扫镜板和轴瓦时,应戴手套,口罩和围裙。
22、采用人工方法研瓦时,至少应两人以上操作,手应避开棱角并防止轴瓦滑下砸脚。
23、用汽油或香蕉水清扫轴承油槽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并戴口罩,应由多人轮流清扫,连续工作时间不可过长。
24、推力轴承强制建立油膜高压油顶起装置,各部件和系统油压试验应遵照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5、参加盘车的工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26、盘车时当转动部位停稳后,测量人员才能进入岗位测量记录。全部测量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后,才能盘下一点。
27、采用电动盘车时,机组转动部位应在机组中心,即发电机定子与转子平均空气间隙的±10%,才能盘车。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测量记录。
第三节卷线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卷线安装工除遵守本规定外,必须执行电气安装工的有关规定。
2、定子绕组施工用吊架和平台,必须安全可靠。定子内外应设安全栏杆或保护网。
3、在定子下端头的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所用工具材料不得抛掷,严禁高空坠物。
4、嵌线应有专人指挥,动作要协调一致。线棒固定牢后,方能松手。
5、打槽楔时,精力要集中,防止伤手或手锤脱落伤人,不得有击伤线圈及铁芯现象。
6、焊头前,应做好防火准备。用焊锡锅焊时,精力要集中,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和脚盖,严禁水点滴入焊锡锅,以防爆炸。
7、磁极开箱检查、吊运、装脱线圈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吊运或装、脱线圈时,绑扎必须牢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8、检查处理磁极线圈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线圈就位时,应防止挤手压脚。
9、磁极接头焊接时,工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手套和脚盖,以防熔锡飞溅。
10、配制环氧复合物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环氧树脂等化学材料不得用明火直接加温,以防起火。
11、磁极交流耐压试验时,现场应设临时围栏,挂标示牌,并派专人警戒。
12、喷漆作业周围不得有明火,场地应通风良好。
13、喷漆作业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5min,应轮换进行。
14、试验人员使用高压试验设备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得小于4mm的多股软铜线,接地必须良好可靠。
15线棒耐压时,其它工作应停止,划分安全区域界线及挂标示牌,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试验区。
16升压操作必须有监护人监护。升压过程中,监护人发布口令应清晰。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
17、进行直流高压试验后,应用带电阻的接地棒放电,然后再直接接地放电。
18、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后,必须放电。
第四节电气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安装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在高处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从事卷线工作时,执行本章(卷线安装工)的规定。
2、电气安装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电气安装工作。
3、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等较长物件时,应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距离。
4、夜间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5、雷雨来临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6、电器设备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砂子等灭火。
7、检修设备时,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地点必须停电。
8、低压带电工作,应有专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戴绝缘手套。
9、持有安全合格操作证者,才能到配电盘上工作,严禁面对开关操作。
10、在运行的低压酝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接地或短路措施。
11、在同杆架设的高压线路上工作,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并采取防止误触高压措施。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线路时,先断火线,后断地线,接线时顺序应相反。
12、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有可靠接地。
13、在部分停电的配电盘上工作,运行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4、在运行的盘柜上进行打眼,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15、所有互感器二次绕组,应有永久的保护接地。
16、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短路必须可靠。
2)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断开。
3)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17、在运行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防止短路。
2)接临时负载,必须经过刀闸和熔断器。
3)工作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
18、制作电缆头时,应采取较好的防护措施,注意防毒、防烫。
第五节管路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管路安装工除遵守本节规定外,还应遵守DL/T有关规定。
2、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体,应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应一致。用滚杠运输时,应防止压脚,不得用手直接调正滚杆。管子滚动的前方不得有人。
3、管子煨弯用砂应烘干,灌砂后若用机械敲打,下方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应错开。
4、管子加热及弯曲作业,应戴手套,穿工作服或帆布围裙,看火者应戴色镜和脚罩。
5、使用机械和液压冷弯作业,应先检查地锚是否牢固可靠。操作时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或着力点的对面。
6、使用火焰煨歪作业,周边现场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7、套丝作业,工件应摆放平夹牢,工作台应平稳,两人操作时动作应协调,机械套丝时,不得戴手套。
8、吊装管子的下方不得站人。
9、采用切割砂轮切割作业时,不得用切割砂轮打磨坡口。
10、管口窜动和对口作业时,动作应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结合处。
11、高处安装与拆除管路,使用的扳手等工器具应栓系牢固。
12、设备分解清扫,装拆零件顺序应合理,拆下的零件应放平垫稳,清扫现场不得使用明火和吸烟;沾有油脂的棉纱抹布等应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13、能使用酸洗去锈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酸洗废液的处理及排放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
14、管道用玻璃棉、石棉布、石棉泥保温时,操作者要带长筒手套和口罩。保温层浇筑沥青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操作。
15、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材料等均不得有油污。
16、氨系统管道安装,必须经过试压合格后方注入氨液,无论高低压管道,注入氨液后,严禁焊接与切割。
17、管道试压,要分级缓慢进行,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操作人员不得在堵板、法兰、焊口、丝扣等处停留。
18、管道吹扫,试压的排泄口要选择适当,不准对着带负荷的高、低压导线,变压器,碎石坡和仓库及建设物。
19、水泵安装时,应仔细检查泵内及管路内有无杂物。
2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的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第六章电气工种
第一节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登杆作业前
1、不能胜任外线杆上工作的外线电工,不允许登杆作业,新技工、学徒工在训练期间,必须在熟练技工的监护指导下进行登杆学习。
2、登杆人员在登杆前,应对杆上情况和上杆后的工作顺序,了解清楚,做好准备。
3、登杆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脚扣、绳索、滑轮、紧线器、工具袋等是否紧固适用。安全带是否完好,能否支持身体及工作时的荷重。对登高工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4、各种外线电工工器具必须正确使用。外线电工应穿长袖长裤工作服,登杆前应将衣袖裤腿扣好扎紧。
5、电杆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电杆倾斜,拉线不妥时禁止登杆。
6、五级以上大风、大雪、雷雨、大雾时禁止登杆。发现远处有雷电现象时亦不得登杆。
7、体力不佳,精神恍惚者禁止登杆作业。
8、所用技术术语应统一。
9、居民区域或人行道的电杆施工时,周围两米以内,应用木马挂绳索围绕,停止行人由杆下穿越。
10、在地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非因工作,不得在杆下逗留。杆下人员要离开电杆3~5m。
二、登杆工作
11、登杆前应检查杆根埋土深浅有无晃动现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杆。
12、登杆后,必须拴好安全带方能开始作业。
13、杆上工作者必须站在踩板、脚扣、固定牢固的踩脚木或牢固的杆构件上。禁止将安全带拴在横担上或磁瓶柱上。
14、在转角杆上工作时,应站在外角,如必须在内角方向工作,应有防止电线滑出打伤的安全措施。
15、杆上工作时,禁止上下抛丢任何工器具或材料,应用绳索系吊。
16、杆上工作要带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以防落下伤人。
17、上下电杆必须使用专用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禁止攀援拉线或抱杆滑下,也不准用绳索代替安全带。
18、冬季作业水泥杆上挂霜时,不得使用脚扣登杆。
三、杆上带电作业(V以下)
19、登杆带电作业,须经有关技术领导批准后执行。
20、工作前须通知值班电工的带班负责人,说明带电作业线路或设备的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并告知开关操作及监护人员在该供电地区的开关断开后,不能随意合闸。
21、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穿束袖工作衣、长裤。穿胶鞋戴安全帽,必要时加戴橡皮手套、护目镜。
22、登杆带电工作者必须是技术熟练、谨慎细心的电工,未受过单独带电作业训练的电工,严禁登杆进行带电作业。
23、登杆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用具是否齐全适用,保安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4、在带电工作前如发现操作人员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等情况时,应停止登杆带电工作;阴雨、雾天、大风、雷电亦不准登杆带电作业,工作前禁止喝酒。
25、带电作业电工在未登杆前,应详细了解工作性质、顺序、杆顶装置和电流方向;并应将上杆后的工作程序告诉监护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杆。
26、登杆后,选择好适当位置,绑好安全带才能进行工作。
27、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接触两线,任何时候都应以一线工作为原则。
28、如杆顶同时有两个电工工作,不允许身体互相接触或直接递换工具材料。
29、在元件或线路较多的电杆上工作时,应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体,将靠近电工可能接触之导线遮盖。
30、不允许直接割断带负荷的线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割断时,应将割断处前后另用导线短接好后,方可割断。
31、当带电导线断开后,不可同时接触两端的线头。
32、高空紧线时,操作人员必须闪开紧线器,并将夹紧螺丝拧紧,以免滑脱伤人。
四、高压线路
33、高压线路未切断电源前一般不应登杆。有时因工作需要必须登杆时,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34、高压线路登杆作业,当接到线路已经停电的命令后,在登杆前必须检查高压试电器是否良好,并准备好工作接地线和绝缘手套。
35、登杆到适当高处(安全距离)后,拴好安全带,进行下列工作:
1)验电,以高压试电器验证线路确无电压。如高压试电器接触不到时,可用令克棒试验有无火花及放电声。
2)放电,先将地线一端接干地线网上,再以地线另一端绕在绝缘捧上与高压线接触数次以消除静电。
3)接地,将地线分别接于高压电线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毕后,方能正式工作。
36、登杆至杆顶后选好位置,拴好安全带,开始进行工作,工作时杆下必须有熟练技工监护。
37、变(配)电站内,必须在检修线路之高压断路开关上悬挂警告标示牌,必要时用安全锁或在站内接地。
38、工作完毕后,合闸前,必须检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线路上及站内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39、地面作业,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器具(如锹、镐、撬棍、抬杠、绳索等)是否完好。
40、进行换杆工作时,必须先用临时拉线将该电杆稳固,方可挖掘电杆基脚,禁止任何人立于电杆倒下的方向。
41、换杆工作应在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技工领导下进行。
42、在交通要道上进行换杆时,应选择人车来往稀少的时间进行。
43、电杆杆位,不应选在过于低洼潮湿的地方,也不应选在河边和易于坍塌之处。
44、立电杆应使用适当的工具。施工人员工作位置应分配适当。使用叉杆及拉绳的工作人员,应对等分布于电杆的两侧。
45、起立电杆时,基坑内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撑杆及拉绳的工作,必须在电杆基脚充分埋好夯实牢固后进行。
46、架设电线的电杆,不应使用临时木桩;如选用木杆,其梢径不能小于mm。
五、低压线路(V以下)
47、架空电线应固定在电杆的绝缘子上,导线驰度最大时的对地垂直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禁止在铁管上、栏杆上,铁钉上,建筑物上及机械构件上悬挂电线。
48、剪断后的线头,应以绝缘包布包好,固定于3m以上的高处,不应使线头低于人可达到的高度。
49、上杆作业应符合“登杆工作”的有关规定。
50、干线须装分路刀闸时,应装在3m以上的地方。其引线须按顺序固定。
51、露天开关必须设防护罩,以免雨水侵入造成短路。总闸平时应当上锁,露天或配电室设置的开关,应有专人管理,除值班者外,其他人员不得乱动。
52、工程转移时不用的开关应拆除,并将电源线同时拆除。
53、线路的巡视检查,由维护单位视情况定出期限由电工进行。
54、线路除定期巡视外,在结冰、下雾、大风和暴雨后,及在空气特别污秽的地方,应进行临时性巡视。
第二节维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应服装整齐,扎紧袖口,头戴安全帽,脚穿绝缘胶鞋,手戴干燥线手套,不得赤脚赤膊作业,不得戴金属丝的眼镜,不得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如试电器、橡皮手套、短路地线、绝缘靴等符合规定。
维护电工作业时,应两人共同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常用小工具(如验电笔、钳子、电工刀、螺丝刀、扳手等)应放置于电工专用工具袋中并经常检查,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随身佩带,注意保护。
2)按功能正确使用工具;钳子、扳手不许当榔头用。
3)使用电工刀时,刀口不可对人;螺丝刀不得用铁柄或穿心柄的。
4)对于工具的绝缘部分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能保证其绝缘性能时,不得用于带电操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使用梯子,底脚应有防滑设施;两人不得同登一个梯子。
工具袋应合适,背带应牢固,漏孔处应及时缝补好。
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应保持45°左右,梯脚应用软橡皮包住,两平梯间应用链子拉住。必要时派人扶住。
室内修换灯头或开关时,应将电源断开,单极拉线开关应控制火线。如用螺口灯头,火线应接螺口灯头的中心。
设备安装完毕,应对设备及接线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合闸试运转。
安装电动机时,应检查绝缘电阻合格,转动灵活,零部件齐全,同时应安装接地线。
拖拉电缆应在停电情况下进行。
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首先拉开刀闸开关,取走熔断器(管),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并留人监护。
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线,应采用电缆,如用橡皮线则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内。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不应放在露天或潮湿的地方,应拆洗干净入库保管,以保证绝缘良好。
带熔断器的开关,其熔丝(片)应按负荷电流配装。更换后熔丝(片)的容量,不可过大或过小。若换低压闸刀开关上的熔丝(片),则应先拉开闸刀。
进户线或屋内电线穿墙时应用瓷管、塑料管。在干燥的地方或竹席墙处,可用胶皮管或缠4层以上胶布,且与易燃物保持可靠的防火距离。
敷设在电线管或木线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经常移动和潮湿的地方(如廊道)使用的电灯软线应采用双芯橡皮绝缘,并经常检查绝缘情况。
操作隔离开关及油断路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
40kW以上电动机进行试运转时,应配有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一个电源开关不得同时试验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试验时,应有接地。电气耐压作业,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设专人监护。
试验电气设备或器具时,应设围栏并挂上“高压危险!止步!”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耐压结束,断开试验电源后,应先对地放电,然后拆除接线。
准备试验的电气设备,在未做耐压试验前,应先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合格者不得进行试验。
施工机械设备的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任意拆、卸、装、修。
第七章无损探伤工安全操作规程
凡从事无损探伤人员,应先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无职业禁忌病后,经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操作区域应规定安全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
作业场所的照明应达到防护规程规定的照度。
作业场所地面,应光滑无缝隙、凹陷,铺设易于清除污染的材料。
作业场所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
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守安全防护措施。
采用超声波、磁力、荧光、着色、涡流探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仪器接通电源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该电压应与仪器使用电压相一致。
2)利用超声波检验焊缝时,焊缝两侧须打磨至呈金属光泽。如使用电动砂轮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平光眼镜和口罩。
3)超声波探伤仪接通电源后,应检验外壳是否漏电。如有漏电,则应倒换电源线接线,并将外壳接地。
4)超声波探伤仪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打开保护罩。
5)超声波仪器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震、防磁。
6)荧光探伤时,应戴防护眼镜。工作物上的荧光粉,不得用手直接触摸。作业完毕后,应将手仔细搓洗干净。
7)配制着色剂,筛取荧光粉、磁粉时,应戴防护口罩,并应在通风良好的上风处进行。
8)仪器检修时,应切断电源,不得带电检修。
9)现场探伤时,应执行高处作业规定,夜间应有充足照明。
10)作业完毕后,应将耦合剂、着色剂、磁粉、荧光粉清扫干净。
11)凡从事超声波、磁力、荧光、着色、涡流探伤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安全防护知识的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探伤工作。
第八章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a.凡在附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附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m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m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a)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d)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e)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对突然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
4)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5)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6)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以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8)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下表的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10)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11)高处作业下方,应设数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掉物伤人。
12)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13)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板、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14)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
15)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16)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1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20)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
21)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22)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23)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2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5)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第九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术语和定义
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三类:
第一类:封闭半封闭设备
船舱、储罐、各类塔器、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第二类:地下建(构)筑物
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第三类:地上建(构)筑物
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试验场所、烟道等。
2、无许可有限空间
指不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
3、许可性有限空间
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具有危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身体受限的设备、设施;其它公认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规定
1)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3)作业前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4)作业人员必须为参加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且考试合格者,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5)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的办理
许可证的办理应遵守工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危害因素识别
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危害因素识别;
2)有限空间危害因素包括:
a、存在酸、碱、毒、尘、烟等易引发中毒、窒息、火灾和爆炸事故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
b、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淹溺、坍塌、腐蚀、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c、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d、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e、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3)经识别应确认为无许可有限空间或许可性有限空间;
4)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后,制定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安全技术要求
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①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均应进行气体检测,如实记录检测时间和结果;
②检测次序为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a.明确有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
b.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c.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5ppm;
d.硫化氢浓度应小于10ppm;
f.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最低爆炸极限的10%;
③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或所在地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如有不合格项,人员不得进入或立即停止作业;
④如作业中断,再次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如焊接作业、钻孔作业、清淤作业等;
⑥气体检测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
⑦取样点应包括有限空间的顶端、中部和底部;
⑧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
⑨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2)通风换气
①有限空间内工人经过及开展工作的区域必须进行通风;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应尽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为主,必要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
②除严重窒息急救时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③防爆、防氧化的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隔离式呼吸保护器。
④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m3/h~50m3/h;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得少于3次/h~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⑤通风设备尽可能安装在有限空间的顶部或接近顶部的地方,以提高通风效率,避免通风中断;
⑥在有限空间内,如果进行电焊、切割、燃烧或油漆作业时,必须使用局部废气排风系统,降低作业现场产生的可燃气体、烟雾浓度;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
⑦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污染物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⑧若在有限空间内使用了局部废气排风系统,必须确保排气口要远离主要通风系统的进气口;
⑨强制通风设备应持续、有效工作,一旦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
3)清洗和置换
当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需要对该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时,必须对其进行清洗和置换,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存在物质的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②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
③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小于2m3/min。
④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9.5%~23.5%。
⑤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相关规定。
4)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①无论任何情况下进入受限空间,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
②除非在白天时有限空间内阳光充足,否则必须为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提供“非手持型照明系统”。
③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④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并符合有关规定。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⑤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
⑥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
⑦行灯使用的降压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安全电压应符合有关规定。行灯的变压器不准放在锅炉、加热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并定期检测;
⑧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关规定。
5)机械设备安全
①机械设备的运动、活动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②机械设备上的局部照明均应使用安全电压;
③机械设备上的金属构件均应有牢固可靠的PE线;
④设备附有的梯子、检修平台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通讯联络
①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可行的条件下,可采用防爆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7)区域警戒与消防
①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②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③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④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并有检查记录。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⑤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有限空间作业;
⑥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的放置,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隔离保护应符合有关规定。
8)有限空间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除满足公司动火作业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作业前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等有害气体。
②必须提供持续、充足、清洁的通风气源;
③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和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④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清除。
9)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
①有限空间含有易被眼睛或皮肤吸收,或可吸入肺部等的危险物质时,进入有限空间必须穿密封式防护服;
②在对有限空间进行初次气体检测或不确定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时,进入者必须穿戴正压呼吸器或长管式呼吸器;
③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a.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工具,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b.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静电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同时应准备好大量的水,并配备冲淋洗眼装置。
d.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备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④当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不得强行作业。
⑤发生事故应查明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正确的措施进行急救;
⑥应急救援器材应放置在作业现场,保证应急救援要求;
⑦急救药品应完好、有效,应急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10)作业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①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材料、工具等,经确认无误后,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②拆除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线、搭架;
③收起作业警示牌;
④作业负责人要联合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负责人对有限空间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章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前,按照《机电金结安装工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开具相应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必须一点一票。
3.特殊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动火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动火人中止作业。
6.动火作业前,应彻底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可燃物质,设专人监护动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如生产特需时,应按特级危险动火管理。
8.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距明火点均不应小于10m。不准将气瓶放在管架、架空管线和架空电线的下方;乙炔瓶不准卧放使用和运输;不准在设备、管道上搭接电焊二次线或在上面试火。
9.焊接作业时,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面罩,做好通风措施,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10.焊接工具应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焊把绝缘要良好。
11.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
12.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开关,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
13.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动火作业时,要设防护遮板,以防伤害。
14.动火完毕,应待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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